台中市博屋瑪國民小學辦理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博屋瑪國民小學辦理
11 4 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中華民國 1 08 年 3 月 22 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函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
採購規定辦理。
二、
樣書陳列日期: 11 4 年 4 月 28 日 (一) 起至 11 4 年 4 月 30 日(三)
三、
評選日期: 11 4 年 4 月 30 日 (三)
四、
評選地點:本校 2 樓圖書室
五、
評選方式: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
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1.
評選科目:(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之教科書)
(1)九年一貫課程各領域教科用書:適用六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十二年國教課程所有領域教科用書:適用一至五年級上、下學期,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三至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
2.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 11 4 年 4 月 28 日前。
3.樣書送達地點:博屋瑪國小警衛室。
七、 注意事項:注意事項:
1.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教科書樣書評選期間,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經評選採用者,將擇期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或本校網站公告,並依相關經評選採用者,將擇期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或本校網站公告,並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3.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
參考。
4.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1144年年55月月3131日前領回,逾期未領日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5.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
評選結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6.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之。
7.業務承辦人:教務處教學組 王琪
聯絡方式:
TEL::(04)25911487#74 傳真:(04)25912005(04)25912005
地址:424008臺中市和平區東崎路一段育英巷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