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辦理。
二、樣書陳列及評選日期:114年5月1日(四)08:00起至114年5月7日(三)16:00止。
三、評選地點:本校二樓綜合教室。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五、樣書提供: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至六年級: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四、五、六年級需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30日(三)16:00前。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二樓綜合教室(送達時請聯繫教務處行政助理陳玟馨小姐)
六、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期間各書商業務人員請勿進入校園。
(二)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三)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四)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裨供評選參考。
(五)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六)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七)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16日(五)16:00前洽本校相關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業務承辦人:教學組長王慈慧組長、行政助理陳玟馨小姐。
(九)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十)聯絡方式:電話:(04)26262400 傳真:(04)26274633 地址:43644臺中市清水區田寮里三田路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