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區文武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 依據:
(一) 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
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二) 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頒修正「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二、教科書樣書陳列日期及地點
(一)陳列日期:114年5月5日(一)起至5月14日(三)。
(二)陳列地點:自然教室(3F)。
三、教科書評選日期
(一)評選日期:114年5月14日。
(二)評選地點:自然教室(3F)。
四、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二)依本校教科書遴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三)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五、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配合下列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 一至六年級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須經國家教育研究院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整套教材,含上、下學期用書,三~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
(3)閩南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用書)。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5日(五)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導師室(1F)。
(四)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五)樣書或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至於樣書封底。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敬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若有教科書評選相關聯繫事項,請與本校教務處連絡。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16日(五)16:00前洽本校教務處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異議。
(七)業務承辦單位:教務處教務組。
(八)聯絡方式:04-26710928分機263 臺中市大甲區文曲路61號。
七、本作業事項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