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沙鹿區公舘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沙鹿區公舘國小114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
1.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0年3月7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03706號函「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2.中華民國102年3月14日中市教小字第1020016877號函頒「教育部辦理國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圖書共同供應之採購作業要點」第7點、第9點,業經教育部於102年3月13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11727C號令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
4.中華民國108 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 1080025233 號修正,有關教科書評選及採購規定辦理。
5.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中市教小字第1130030292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 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1. 教科書評選科目範圍:
(1) 一至六年級108新課綱各領域教科用書(含上、下學期,須經國立編譯館審核通過,並取得審定執照者方可參加評選)。
(2) 閩南語教材:含一至六年級上、下學期。
(3) 英語教材:一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三至六年級須經國立編譯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方可參加評選;一、二年級樣書以整套、一系列為原則)。
(4) 資訊(電腦)教材:適用三至六年級(含上、下學期)。
2. 樣書送達日期:即日起至114年5月5日(一)下午四點前。
3. 樣書送達地點:本校教導處教務組。
4.樣書請一次送達勿分批寄送。
5. 評選方式:
(1) 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 評選審查日期:114年5月6日至5月9日。
6. 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及市府教育網路中心。
7. 訂(採)購事宜:經評選採用者,敬知本校相關單位依臺中市政府相關規定及政府採購法辦理訂(採)購相關事宜。
8. 樣書領回:未獲採用之樣書,請於5月16日中午12時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本校逕行處理,廠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其它注意事項:
1. 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即日起至5/9),請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勿進入本校。
2. 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評選參考。
3. 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或以實物擺設。
四、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六、業務承辦人:教導處教務組長 黃光甫老師 電話04-26154353、 FAX:04-26154593、校址:433臺中市沙鹿區西勢里中航路二段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