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作業公告
臺中市龍井區龍港國民小學114學年度教科用書評選作業公告
一、依據:中華民國108年3月22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25233號函「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輔導本市
國民中小學教科圖書選用及採購作業要點」、中華民國113年5月1日中市教小字第
1130034835號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科用書選用注意事項」辦理。
二、樣書陳列日期:114年4月21日(一)11:00起至114年5月2日(五)16:00止。
三、評選日期:114年5月7日(三)。
四、評選地點:本校圖書室。
五、評選方式:
(一)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但各教科書商可派員備詢。
(二)依本校教科書評選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六、樣書提供:凡經教育部審核通過之教科書均可參加評選,其樣書(成書)須已取得審定執照並印
製於樣書封底,以確保選用之樣書(成書)係通過審定之版本,請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
商,配合規定送樣書到校。
(一)評選科目:
1.一~六年級:通過十二年國教課綱審定之版本,含上、下學期。(若因教育部審查時程延
遲,另於樣書送達後擇期評選)。
2.英語教材:適用一至六年級(三、四、五、六年級須經教育部審核通過,取得審定執照
方可參加評選)。
3.除非審定本(閩南語、客語、一至二年級英語、電腦)外,一律以通過教育部審定之版
本送本校評選。
(二)樣書送達日期:114年4月20日(日)。
(三)樣書送達地點:本校第二辦公室。
七、其它注意事項:
(一)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
(二)經評選採用者,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
(三)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裨供評選參考。
(四)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等,以書面
資料表列說明之。
(五)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評選結
果時,本校得以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六)未獲入選之樣書,請各書商或提供樣書單位於114年5月16日(五)16:00前洽本校相關
人員領回,逾期未領回者,則由學校逕行處理,不得有任何異議。
(七)未盡事宜得另行修訂或補充之。
(八)業務承辦人:教科書承辦人陳懿華老師
(九)聯絡方式:
電話:(04)26395586 傳真:(04)26302746
地址:434臺中市龍井區三港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