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4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環境教育輔導小組計畫及本局綠能發電創意競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組獲第一名學校依本局114年度「綠能發電創意競賽實施計畫」核予指導老師各嘉獎1次之獎勵,並請學校本權責辦理敘獎事宜(如附件計畫),餘得獎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本局將另寄至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