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14年度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特教專業知能線上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鼓勵所屬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參加並惠允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一、依據本市114年度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特教專業知能線上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為增進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瞭解發展遲緩幼兒語言特質及學習需求,透過適性的教學輔導引導學生提升語言及溝通技能。
三、本市114年度線上數位研習規劃共計6場:發展遲緩幼兒語言特質與學習輔導1場、親師溝通與合作1場、新版普通班個別化教育計畫撰寫4場等,研習資訊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
四、參與對象與錄取資格:
(一) 本次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教保服務人員和學前特教教師(含不分類巡迴輔導教師);倘註記為「普幼優先」,該場次則優先錄取「本市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倘註記為「學特優先」,該場次則優先錄取「學前巡迴輔導教師」。
(二) 因應個別化教育計畫表格修改,本市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應接受調訓,參加「新版普通班個別化教育計畫撰寫-第二場(學特優先)」;若已參加過其他由本市辦理之114學年度新版普通班個別化教育計畫研習者,則無須再報名。
(三) 若尚有餘額,各場次得錄取優先資格以外之人員,如:教保服務人員、學前巡迴輔導教師、早療機構人員以及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五、各場次人數及核發時數:每場次各250人,核發3小時。
六、報名方式:
(一) 請逕於各場次報名區間內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研習報名(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點選【縣市特教研習】→輸入關鍵字→開啟查詢並選取本場研習活動報名」,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二) 報名務必使用完整姓名並確認基本資料正確性(如:Email、服務單位與職稱),以利確認報名者身分及相關紀錄正確匯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和全國特教資訊網。
(三) 錄取名單將於各場次研習時間開始前3天公告,並另於開課前寄發上課通知(含數位教室研習說明)。
七、研習注意事項:
(一) 報名經審核錄取後,將由系統寄發Google Classroom上課連結,方能登入課程。有意願報名研習者,需於事前完成個人Google帳號之申請。
(二) 觀看完線上課程、完成線上測驗分數達70分以上並填寫回饋單者,則可獲取研習時數。研習人員請務必自行截取或拍攝「線上測驗分數結果及Email」之畫面備查(無需繳交),作為完成線上研習之證明。
(三) 請研習人員於研習結束後第7日,自行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確認研習時數,倘無取得研習時數,請配合承辦單位信件內容填寫表單,並於時限內繳交截圖畫面與資料,逾時無法核予時數。
八、如遇線上課程研習網站操作問題,請洽臺中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學前行政推廣組老師,電話:(04)2213-8215分機817,或寄信至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