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4年7月2日府授文資遺字第1140183811號函辦理。 二、旨案係配合土地重劃調整本市市定「麻糍埔考古遺址」定著土地地號。 三、檢附來函及本府公報各1份。 四、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本市文化資產處承辦人何課員,電話04-22290280分機309,電子信箱:yingpu19@taichun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