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01 ~ 2025-09-08
公告單位:豐陽國中 詹慧敏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276
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幹事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二、職稱:約僱人員(教務處幹事出缺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 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2 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正式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另聘(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臺中市豐原區朝陽路33號)
六、報酬:以約僱五等280薪點計酬(折合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如僱用期間政府調薪即配合調整,並視實際出勤狀況依規定按日計算(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提繳自付部分)。
七、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者。(尚在有限期間內)
(二)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之犯罪紀錄及行為者。
八、工作項目:協辦教務處各項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時間:於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8日止請檢具證件親送或郵寄至(以郵戳為憑)420074臺中市豐原區朝陽路33號,臺中市立豐陽國民中學人事室收。
其餘請詳見簡章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