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114年9月23日東恩社字第11407009940號。 貳、旨案執行對象為國、高中學校師生,自113年第2學期開始進行,已進入多所校園辦理學生與教師的課程與講座。 參、114學年度第1學期各項活動業已陸續展開,請學校協助推廣。 肆、計畫聯絡人:李文堂ltwin1749@yahoo.com.tw(ltwin的l非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