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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霧峰區調解委員會自本(115)年8月24日起遷移至新址,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6-08-28 ~ 2026-09-04
公告單位:秘書室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8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115年8月25日府授法調字第1150291174號函、臺中市霧峰區公所115年8月19日霧區民字第1150017095號函(如附件1)辦理。
二、本市霧峰區調解委員會自本(115)年8月24日起遷移至新址:臺中市霧峰區聯合行政中心四樓,調解暨法律諮詢業務均移至新址繼續辦理。
三、遷移後相關聯絡資訊如下:(一)郵遞區號:4130001;地址: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聯合行政中心四樓)。(二)電話:04-23397128;分機401、403及404(來函書寫分機為122、123、125、126,嗣經霧峰區公所通知更修正);傳真:04-23333205。(三)位置圖:詳附件2、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