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甄選結果如下: (一)立新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張O欣老師擔任。 (二)西苑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陳O琳老師擔任。 三、前開專業工作人員應聘日:自核定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