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臺中市龍井區龍峰國民小學第二次鐘點制特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
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
四、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31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5700681號函及114年5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42506號函。
貳、報名資格與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三、無刑事及民事之犯罪紀錄,品德優良者。
四、具有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經驗尤佳。
五、有愛心、耐心並具備主動服務熱忱,且能秉持學習心之人員。
參、名額、聘期、薪資及服務對象如下:
一、名額與服務時數;特教班教師助理員 1名
二、總服務時數:每週時數約 40小時,實際工作時間依學校課表及需求採彈性輪值排班。
(實際服務時數,將依教育局(處)最終核定補助經費及學校實際需求彈性調整)
三、聘期:115學年度上、下學期上課日。
四、依鐘點計薪,每小時以鐘點費為新臺幣 196 元(含勞保)。
肆、工作內容:
一、在教師的督導與指導下,協助班級中具特殊需求或身心障礙的學生,提供學習、生活 自理及校園安全等支持性服務。
二、各項服務內容紀錄以電腦輸入建檔。
伍、報名注意事項
一、簡章及報名表件:
115年9月24日至115年10月6日止,逕至本校網站(網址:https://lfps.tc.edu.tw/)、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tc.edu.tw/)下載。
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則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各階段甄選結果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二、報名方式:
攜帶相關證件親自或委託辦理。委託報名者須附委託書,通訊報名者不予受理。
本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即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