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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11年9月6日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1份,詳如說明,請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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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1年9月6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3682號函辦理。
二、本次配合校園開學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旨揭防疫管理指引,自111年9月12日起實施,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肆點「社區大學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1.有關人員健康管理部分,刪除社區大學所有進出入人員之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惟仍請鼓勵社區大學人員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以科技輔助紀錄個人接觸情形。
2.有關人流管制措施及場域管理部分,刪除社區大學室內座位區固定座位、座位表相關規定。惟仍請維持社交距離及佩戴口罩。
(二)第伍點「出現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應變措施」
1.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之學員/工作人員,快篩陰性者可上課,如有症狀者應儘速就醫。
2.針對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全程配戴口罩共同活動之學員/工作人員,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3.針對確診或快篩陽性個案,實施7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班上課。
三、社區大學之工作人員及學員於自主防疫期間,以不到校為原則。
四、請持續依指揮中心最新消息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公布及「教育部全國社區大學教育資訊網」(網址:https://cc.moe.edu.tw/)之資訊,應確實依防疫管理指引定期自主檢核並對相關區域加強查核,落實量體溫、加強環境及淸潔消毒、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等相關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傳染風險,並得視需要加強相關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