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5條規定,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之技術服務採購,得訂定投標廠商特定資格。技術服務採購屬勞務採購,依同標準第7條規定,需要特殊專業或技術人才始能完成者為特殊採購;依同標準第8條規定,其採購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者,為巨額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