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12歲 還是18歲…」北屯國小學務處辦理「兒童權益宣導」邀請兒福社工蒞校講座,我國自103年11月20日立法施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決心國際兒權保障規範為標竿,全方位構築守護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