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消防自衛研習,讓本校防火管理人-總務主任說個分明。「小火快逃,濃煙關門…」遇到火災時我們常有錯誤迷思,蕭主任先分享三段影片,對於教師、對於學生,要宣導消防正確態度及觀念,各有不同的短片,精簡摘要,複習口訣。 依消防法第 13 條與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規定的公眾場所,須設防火管理人,並依消防法第 14 條 須定期複訓, 所以防火管理人須每3年複訓一次, 再由防火管理人制定防護計畫與自衛編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