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CRC,規範了兒童基本權利:包括生存權、人身自由權、人格權、受教育權、平等權、隱私權等…」今天北屯教職員工利用周三下午舉行法律研習,提升法律素養。兒童需要熟悉這些原則保護自己,未滿18歲的大朋友、小朋友們,都有受到兒童權利公約的保障,大人要響應支持兒權公約守護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