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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填寫

意見信箱處理流程

  1. 民眾來信陳情
  2. 系統自動發送確認信函
  3. 民眾點選確認信函
  4. 教育局專人收信分辦
  5. 相關權責機關單位處理
  6. 回覆民眾

意見信箱使用說明

一、信件寄送

您可透過意見信箱網站寫信給局長,在意見函投遞中填寫您的基本資料(姓名、年齡、性別、身分別、聯絡電話)、Email帳號、建議主題、陳情類別、信件主旨及內容。填寫完成後,按下寄送信件送出,即可完成信件寄送程序。

二、信箱作業方式

如果系統設定無誤,當您發信至意見信箱之後,不久將會收到確認信函,表示系統已經收到您的來信,請您點選信件中的網址,確認此信件為您所發送。若您一直未收到確認信函,可能是您填寫的電子信箱有誤,建議您重新檢視並再次傳送。

完成信件確認後,我們會由專人受理並分派至相關權責機關單位處理。此外,在此確認信函中附有您的信件編號,您可依照編號透過信件查詢網頁來查詢處理情形。

三、其他

  • 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信函,建議您於上班時間直撥局長室服務專線22289111分機54011反應,以便協助處理。
  • 其他相關操作問題可洽詢秘書室管理師專線22289111分機55642反應,以便協助處理。
  • 您也可以點擊 查看

四、相關規範

  • 如未具名及聯絡方式且無具體事由者,得不受理錄案。
  • 針對檢舉案件如查無檢舉人所陳述之情事,且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或謊報者,該檢舉人須負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