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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9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分發結果建議名冊」及「109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介聘作業建議介聘人員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通知單」各1份,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0-06-10 ~ 2020-06-17
公告單位:國中科 張維書
公告類別:甄選介聘
點閱數:4426
一、依據109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本(109)年度國中教師申請市內介聘計180名,電腦作業結果名冊如附件「109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申請介聘市內他校服務分發結果建議名冊」。
三、介聘結果不另行寄發通知單,請各校介聘成功教師主動聯繫調入學校人事室,確認到校接受教評會審查時間,並於教評會審查是日攜帶本公告文件影本及學歷證件至調入學校參加教評會審查;另請前開教師所屬學校惠予貴屬教師參加教評會審查時間公假登記(課務自理)。
四、依介聘結果名冊有教師調入之學校,亦請主動與調入教師聯繫到校接受教評會審查時間,並於109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回傳審查結果至本局國中教育科(傳真:04-25274830或電子信箱:wei1229@taichung.gov.tw)彙整,正本留校備查,格式詳附件「109年臺中市立國民中學教師市內介聘作業建議介聘人員教評會審查結果回報通知單」。
五、經達成介聘之教師,未參加介聘成功學校教評會審查或審查通過未到該校報到,原服務學校應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目規定核予記過1次處分,並於10年內不得再申請市內介聘,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