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
臺中市東區臺中國民小學109學年度課後照顧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
(四)臺中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
(五)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107年06月08日中市教學
字第1070050018號函修正)
二、甄選名額:
甄選名額 缺額性質 聘期 備註
3名 課後照顧
教師 109年8月30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若學生數過少或服務原因消滅時無條件終止聘約,不得異議。) 備取若干名
服務內容:家庭作業指導、閱讀指導、體能活動、團康藝能、補救教學等。
三、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各項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 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表現良好者。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法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
四、聘(候)用期間:
(一) 聘用時間:109年8月30日起110年7月31日止,但期間如因參加學生減少造成減班時,即終止聘用,不得異議;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如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如因故必須離職,應至少於兩週前事先以書面向學務處申告,妥適處理離職程序。
(二) 備取教師若干名經公告後列冊候用,依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人數狀況依序通知應聘。
五、核薪方式:授課教師鐘點費標準依據108年2月13日中市教學字第1080011216號課後照顧鐘點費調整規定辦理,以實際授課節數核薪。
六、報名方式:請於109年6月15日(一)中午12:00前,將附件之報名表填妥,親自送達
本校學務處「臺中市東區臺中路153號 臺中國小學務處收 」。
七、報名應備證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五)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有效期為半年內),請先行申請半年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可透過下列網址申請之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np?ctNode=11725。
(六)相關佐證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八、甄選方式:書面審核資料及面試。
九、書面審核時間地點:109年6月16日(二)上午8:30於學務處辦理,9:30前公告通過名單。
十、面試時間地點:109年6月16日(二)上午10:00前於學務處報到,面試地點:視聽教室。
十一、公告錄取:甄選完畢後於109年6月16日(二)下午4時前,於臺中市教育局網頁以及本校校網公告錄取名單,並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
十二、報到時間:
錄取人員於109年6月19日(五)當日中午12時前持各證件正本至本校學務處辦理報到(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以完成應聘手續。未依規定期限報到者,視同棄權,遺缺依備取人員順序遞補,逾期視同放棄。
十三、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4)22815103#720或722。
(二)聯絡人:趙元良主任0911-695995或劉亞鑫老師0921-689198。
十四、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