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110年度行政助理(身心障礙學生就學服務交通車司機)乙名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2月10日(四)下午5時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繳交地點:每日上午8:00至15:00(例假日除外),本校總務處,電話:04-26992028,分機753、750。
三、報名方式:
(一)請於109年12月10日下午5時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至【432臺中市大肚區仁德路60號 臺中市立大道國民中學總務處】,信封上請註明「報名行政助理甄試」,資格不符者履歷資料恕不退還及通知。
(二)填寫繳交報名表、切結書、具結書和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並繳驗有關證件,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1.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居留證)。(驗正本、影本留校)。
2.最高學歷證件。(驗正本、影本留校)。
3.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付)。
4.駕(證)照影本。
5.男性須檢附役畢或無須服兵役證明(女性免)。
6.最近三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2張(貼於報名表及應試證上)。
四、簡章及書表領取方式:
(一)自行於本校網站:http://163.17.55.1/或教育局:http://www.tc.edu.tw/news/list/term/學校公告查詢下載。(表件包括:1.甄選簡章、2.甄選報名表、3.切結書與具結書、4.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5.應試證。
五、甄選面試日期:
(一) 109年12月14日(一)上午10:00(面試者請於當日上午09:00於本校總務處報到,並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以備查驗,依報名次序為面試次序,依序唱名進入面試。(唱名三次不到以棄權論)
(二)甄試項目:
1.資格審查
2.面試
3.情境操作:(1)協助學生上下車(2)身心障礙車及學生輔具的操作
八、放榜日期及地點:
(一) 經錄取者109年12月17日(四)下午17: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教育局網站並以電話通知。
(二)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九、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依成績高低排序)。
(一) 錄取人員應於109年12月 21日(星期一)上午9:00-10:30至本校總務處報到,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二) 錄取人員應於到職(預定110年1月1日到職)前一週跟車熟悉接送路線(不支薪)。
(三) 錄取人員應於到職一週內繳交最近三個月內公立醫院之健康檢查表,逾時未繳交,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
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十條規定檢查項目應含:
1.作業經歷、既往病史、生活習慣及自覺症狀之調查。
2.身高、體重、腰圍、視力、辨色力、聽力、血壓及身體各系統或部位之理學檢查。
3.胸部X光(大片)攝影檢查。
4.尿蛋白及尿潛血之檢查。
5.血色素及白血球數檢查。
6.血糖、血清丙胺酸轉胺酶(ALT)、肌酸酐(creatinine)、膽固醇、三酸甘油脂、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之檢查。
7.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檢查。
十、工作內容:
(一)準時安全駕駛特教班交通車,接送學生上下學。
(二)負責接送特教班校外教學之師生,並協助之。
(三)交通車之管理、整潔、保養、維護與填寫行車紀錄。
(四)載送本校師生參加校外活動、比賽,並協助之。
(五)協助學校緊急事項處理與事務工作。
(六)支援校園安全警衛、校園環境維護。
(七) 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