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旨揭計畫係由原「臺中市政府建築工程維護管理品質訪查實施計畫」辦理修正。 二、 副本抄送本府法制局,檢附旨揭電子檔(odt檔如附件,另doc檔將以電子信函提供),請貴局協助上傳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