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0年7月5日僑教社字第1100201370A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作業流程、指定曲目表及推廣海報各1份。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活動承辦人劉佳杭(電話:02-2327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