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臺中市政府110年8月20日府授人力字第1100212075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意見表、旨揭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倘有意見者,請傳至本案承辦人電子信箱childsss0309@gmail.com (無則免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