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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1年1月10日前填報110年下半年校長及公務人員兼職情形表,免備文將核章後掃描檔逕寄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qk339988@gmail.com)彙整,無則免送。
公告日期:2021-12-27 ~ 2022-01-10
公告單位:人事室 許亭盈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141
一、依臺中市政府100年3月29日府授人力字第1000055803號暨110年12月16日府授人力字第1100330600號函辦理。
二、填表對象:編制內校長及公務人員(不含教師、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契約進用人員、行政助理);請將校長及公務人員分開填表 。
(一)校長兼職(詳附件2):應事前函報本局許可(每半年送核章名冊併附本局同意兼任公文影本至本局列管)。
(二)職員兼職(詳附件3):應事前簽准校長許可,校內自行留存列管(每半年依市府來函,送核章名冊至本局列管)。
三、旨揭兼職情形表依限完成填表並核章後,請掃描為1份電子檔,免備文逕寄承辦人電子信箱(qk339988@gmail.com)彙整,無則免送(請於標題註明:OO學校110年下半年兼職名冊)。
四、如有相關問題得先洽請貴校所屬人事品管圈協助,或電洽22289111分機55723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