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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檢送「110年度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及自辦型環保設施工程案件之常見缺失類別、案例說明及舉證相關改善採行措施等資料」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學校配合辦理。
公告日期:2022-01-27 ~ 2022-07-27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271
一、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1月25日環署督字第1111013751號函辦理。
二、 110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及自辦型環保設施工程案件之常見缺失類別丶案例說明及舉證相關改善採行措施,說明如下:
(一) 110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或自辦型環保設施工程案件之常見缺失類別及案例說明,依主辦機關、監造單位、承攬廠商現場提供文件資料與現地施工品質之常見缺失予以分類,並附上對應建議改善方式(如附件1):請主辦機關納入該工程督導小組督導所屬環保設施工程之項目,避免爾後類此情事再次發生。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施工查核小組亦將相關內容列為111年重要查核項目,以期提升工程施工品質。
(二) 110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補助或自辦型環保設施工程案件施工查核後所規劃設計問題及建議改進對策彙整表(如附件2):請主辦機關錄案作為爾後審核工程預算編製及監造計畫時之注意事項,以達預防之效。
(三) 110年度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施工查核對工地相關專業人員缺失彙整表(如附件3;含監造單位派駐現場人員丶監造單位技師、品管人員、專任工程人員及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請工程主辦機關應督導提升工地相關專業人員之專業技能外,並適時納入檢核機制,提升專業責任歸屬,增進工程品質,以落實環保設施工程檢核制度。
三、 前述相關附件資料已置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工程施工查核小組網頁(https://eag.epa.gov.tw/) ,請貴單位踴躍下載使用。
四、 檢附上開號函影本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