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維他露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111年4月26日維他露文字第11104002號函辦理。 二、本案原定收件至五月底,因近期新冠疫情日益嚴峻,考量學校及家長憂心孩童防疫與教學,為避免有需求之學童錯失申請機會,收件時間延長至111年10月31日止。 三、檢附「维他露許𩄍金先生清寒獎助學金」申請書、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