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華國民中學誠徵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員)1名
徵才公告
一、徵才機關:臺中市立大華國民中學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三、官職等:約僱四等(預估缺)
四、職系:無。
五、名額:1名。
六、性別:不拘:
七、工作地點:臺中市
八、有效期間:111/06/13-111/06/17
九、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6-1及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三)熟捻電腦操作,具基本文書、資訊處理能力。
(四)具政府機關實務經驗尤佳。
十、工作項目: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臺中市政府人事處人事服務網eDOPTC、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教育服務網及雲端差勤管理系統資料維護及填報。
(二)教職員工公保、健保、退撫基金之加退保作業。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一、工作地點:臺中市立大華國民中學(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1段2號)
十二、聯絡E-mail:chiam6304@gmail.com
十三、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1年6月17日下午17時下班前親送或郵寄(已郵戳為憑)並檢附:
1.報名表(含具結書、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2.畢業證書影本(以上正本請面試當天攜帶檢視)、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無則免付)逕送本校或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臺中市大雅區雅環路1段2號)人事室收,資格不符者或以上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二)以約僱四等250薪點進用,月支俸額3242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款部分。
(三)暫定僱用期間為111年7月1日(或實際請假、報到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僱人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面試成績總平均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四)本校聯絡電話:04-2568-8251人事室123、124。
十四、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十五、職缺相關附件:
(一)報名表
(二)具結書
(三)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