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西屯區公所111年8月23日公所民字第1110023874號函辦理。 二、轉知本市西屯區龍潭里、福安里、惠來里、逢甲里及何厝里等里辦公處地址,自111年8月29日至111年11月27日止遷移。 三、檢送附件資料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