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0月25日中市環水字第1110117921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水環境守護工作,爰修訂旨揭計畫;並参照本局志願服務計畫,特殊訓練由六小時下修為二小時,予以鼓勵更多人取得水環境河川巡守隊志工資格,提升志工量能。 三、檢附實施計畫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