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國民小學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身心障礙學生專班實施計畫。
貳、甄選類別:
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人員預估缺1-3名,備取若干名。(錄取名額以臺中市政
府教育局核定人數為準,本次甄選錄取者將依甄試成績高低排序數名,並備取若干名,
如遇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人員缺額時,將依序遞補,不另辦理甄試。)
參、工作內容:
在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督導下,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配合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家
長聯繫…等事宜。
二、生活教育之指導、校園安全維護(如:班級學習、戶外課程…等)及生活自理等支持
性服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肆、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資格。
(三)品德操守良好,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四)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15
條情事者。
(五)最近三年無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
(六)非不適任教師資遣、退休者。
二、資格條件(具有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書者尤佳)
(一)具有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書者。
(二)具有服務身心障礙學生相關經驗者。
伍、聘用期間:
一、自112年1月30日~ 112年2月10日,服務時間: 08:00-18:00。
二、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中途離職。
陸、薪資:
(一)08:00-16:00每小時168元,每日8小時計。
(二)16:00-18:00每小時224元,每日2小時計。
(三)本案助理員無年終及其他福利及不適用勞基法第 38 條特別休假之相關規定。
柒、公告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1年11月11日起至111年11月15日止。
二、公告地點:
(一)台中市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s://www.tc.edu.tw/)
(二)本校網站(https://tzps.tc.edu.tw/)
捌、報名方式:請備妥以下資料於即日起至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2:00前親送或委託送至本校警衛室。以下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信封上請註明:臺中市潭子國小-輔導室特教組-身心障礙課後照顧服務教師助理人員甄選)
一、填寫報名表(附件 1)。
二、繳驗證件(請備正本提供檢驗,驗畢後歸還,本校僅留存影本)。
(一)國民身分證影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培訓並取得研習證書影本(無則免)。
(四)男性須役畢請繳驗退伍證或免服兵役證明者(影本)。
玖、甄選時間與地點:
一、甄選日期:111 年 11月 22 日(星期二)下午 13:30 。
二、甄試地點:本校校史室。
拾、甄選方式:
一、口試:以 10 分鐘為原則,提問內容包含個人經歷、特教知能、相關實務經驗、服
務熱忱、工作時間配合度及危機處理能力等。
二、口試成績未達 70 分以上者不予錄取。
拾壹、錄取公告:錄取人員名單於1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5:00以前公布於臺中市教育網站及潭子國小校務布告欄,並以電話通知錄取者。
拾貳、聯絡方式:
一、本校地址: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435號
二、電話:(04)25324610#260
三、聯絡人:特教組長 藍組長
拾參、正取人員應於公告錄取隔日11/23(三) 13:00前向輔導室特教組長辦理報到,逾時以
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肆、附則
一、繳驗之各項證件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
責。
二、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三十三條或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
者,如報名時未發現,於錄取聘用後仍應予解聘,或雖經本校錄取及聘用,但繳交
之各項證明文件報主管機關未獲核定敘薪者應自動離職,不得要求留任或任何賠償。
三、經甄試錄取聘用之教師助理人員,本校保留服務時間調整權。
四、惟僱用期間因教師助理人員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經查屬實,學校得隨時終止
契約關係,教師助理人員不得異議。
五、甄試前或聘用後發現資格不符合者,得隨時註銷參加甄試資格或解聘。
六、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或無法辦理時,於本校網
站及公布欄公告。
七、甄試當日為確診者或當日快篩為陽性被限制不得外出者,不得應試。
八、請自行攜帶並佩戴口罩進入試場及應試,經試務人員提醒仍未佩戴口罩者,不得應
試。
九、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防疫措施,本甄選辦理依中央及本市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相關規定滾動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