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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防範施工中預力I型梁吊放後翻落風險之作業指引」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2-02 ~ 2023-08-02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99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12年1月31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020號函辦理。
二、工程會以上開號函說明,以111年9月18日臺東地震造成橋梁拓寬工程施工期間落梁事故為鑑,經該會111年12月13日邀集專家學者檢討原因,藉由檢討個案事故原因,將相關成果回饋至通案,以供各機關參辦改善。
三、本次增修內容擇要說明如下:
(一) 有關設計階段:為避免吊放後預力梁於地震發生時過量位移掉落,於帽梁外側可設置適當尺寸之臨時橫擋,並以適當之螺栓數量及預埋深度增加抗剪能力,以降低落梁風險。
(二) 有關施工階段:止震塊宜依個案特性評估是否與帽梁一次澆置;倘未一次澆置,則應設置剪力榫或增加止震塊內預留鋼筋量,增加抗剪能力。
(三) 有關工序安排部分:考量全部吊梁完成後再進場施作隔梁,易增加翻落風險空窗期,爰預力梁吊放過程中,除立即以鋼構件橫向連結及設置臨時橫擋外,並應妥為安排各項工班接續進場施工,加速施作隔梁及止震塊,以縮短橋梁穩固前之空窗期。
四、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將本指引內容納入施工查核作業範疇,督促工程團隊落實執行工程履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