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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學年度申請本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補助案,欲申請者請自即日起至111年2月24日止,送申請計畫及經費概算表至本局憑辦,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3-02-15 ~ 2023-02-24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劉曉芳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17
一、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實驗教育獎補助辦法辦理。
二、依上開辦法第4條規定,本市私立實驗教育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團體或機構得向教育局申請補助,補助項目及金額如下:
1.辦理科學競賽、藝文展演等活動經費:每學年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2.教師專業知能提升方案或研習經費:每學年以新臺幣三萬元為上限。
3.發展科學及藝術實驗課程教學設備:每學年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倘非初次申請,以前次核定金額計算)。
三、另依上開辦法第5條規定,經教育局指定辦理實驗教育之市立學校、公辦民營學校,由教育局依申請書內容,補助充實設備經費、實驗課程發展及研習等經費,每學年以新臺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四、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市實驗教育中心專責人員劉小姐,電話:22289111-54329。
五、檢附經費概算表格式一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