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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三點附表二、第五點附表三,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2023-05-10 ~ 2023-11-10
公告單位:工程營繕科 陳圓蓁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1535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112年5月5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096號函辦理。
二、檢送工程會修正「公共工程施工廠商履約情形計分要點」第二點、第四點及第三點附表二、第五點附表三,併附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1份如附件。
三、本要點第四點所稱指定之資訊網路系統為工程會建置之「公共工程雲端服務網」(https://pcic.pcc.gov.tw/pwc-web/)之標案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