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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國中教育科誠徵調用教師,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公告日期:2023-06-05 ~ 2023-06-13
公告單位:國中教育科 徐子涵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91
一、依據本局調用市立中小學教師服務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二、為徵求本市所屬現職教師至本局國中教育科辦理相關業務,請貴校鼓勵所屬在不影響教學之情形下,借調本局協助教育行政相關事務。
三、資格條件:本市立各級學校班級數12班以上(不含偏遠學校)之正式編制內教師,有行政資歷或對行政業務具有學習熱忱者尤佳。
四、調用時間: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五、意願者請於112年6月13日(星期二)前檢附相關學經歷(如附件),紙本請寄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徐小姐收(22289111轉54204),以郵戳為憑。
六、本科將由應徵者中,擇優錄取,並另行函文借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