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課後照顧班(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人員甄選(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112學年度課後照顧班(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人員甄選
一、徵聘類別及名額:
課後照顧班教師一名(身心障礙學生專班)。
二、報名資格條件:報考人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合格教師。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且表現良好。
(三)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教育、社政、勞政等相關單位自行或
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
1、【第1次招考】: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11時止。
2、【第2次招考】:報名截止日為112年9月18日(星期一) 上午11時止。
3、【第3次招考】:報名截止日為112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止。
(二)報名資料:以下文件請裝訂成冊乙份:(於錄取時查驗正本,以下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1、報名表。
2、履歷表及自傳(自行設計格式,但基本內容須含有「教學理念」及「班級經營」)。
3、符合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4、最高學經歷證件影本。
5、身分證影本。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退伍令影本(男性教師)。
8、服務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三)聯絡地址及聯絡人:423臺中市東勢區第五橫街1號,東勢國小,特教組長吳念穎。
電話:(04)25873442#116
(四)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2學年度課後照顧班教師(身心障礙學生專班)」。
六、甄選方式:
(一)採書面資料審查和面試的方式。
(二)面試日期:
1、【第1次招考】: 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下午2時開始。
2、【第2次招考】: 112年9月18日(星期一) 下午2時開始。
3、【第3次招考】: 112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2時開始。
(三)面試地點:請於招考開始前二十分鐘先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七、放榜及錄取:
(一)放榜:於招考日當天下午4時前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本校網站(http://tses.tc.edu.tw/)公告錄取名單。
錄取:人員錄取聘任後,如發現有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或檢附不實證件致資格不符者,錄取無效不得異議;經繳驗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八、報到時間:
1、【第1次招考】: 112年9月15日(星期五) 中午12時前。
2、【第2次招考】: 112年9月19日(星期二) 中午12時前。
【第3次招考】: 112年9月21日(星期四) 中午12時前。
請錄取人員於各招考的報到時間內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輔導室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依序遞補。
九、聘用期間:
(一)自112年9月21日(或實際開學日)至112年6月30日(或實際結業日)止。但須視本校學生報名情形、相關經費、教學績效、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不得異議。
臺中市東勢國小112學年度課後照顧班(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人員甄選簡章-第二次徵選.odt
臺中市東勢國小112學年度課後照顧班(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人員甄選簡章-第二次徵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