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大德國民中學組長(預估缺)徵才公告
一、出缺職務:組長。
二、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三、職系:綜合行政職系。
四、名額:正取1名;備取至多2名。
五、辦公地點:臺中市立大德國民中學(臺中市北屯區雷中街2-23號)。
六、公告時間:
自即日起至112年12月12日止,公告於本校、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網站。
七、工作內容:
(一)營繕工程、設備及物品等採購業務。
(二)財產管理維護、校舍環境管理及校園安全維護。
(三)技工、臨時人員之管理及考核。
(四)總務處事務組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八、所需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未有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及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另本職務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註銷錄取資格。
4、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5、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行端正,並且需視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
6、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須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九、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2年12月1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填寫自傳、上傳照片,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本校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排列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成附件上傳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現職派令。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
7.英語能力或採購等其他專長證明(無者免附)。
8.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s://ttjh.tc.edu.tw/)-訊息快遞-人事室下載。
(二) 聯絡人:臺中市立大德國民中學人事室賴先生,連絡電話:(04)2291-6984轉750;總務處陳主任分機730
十、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2年12月14日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逕予上網查閱,並依公告所載時間、地點參加面試事宜,逾時未到視同放棄。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112年12月19日上午9時前攜帶國民身分證明文件至本校東大樓D201教室報到(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當天上午9時30分起舉行面試。(時間如有異動以本校最新公告為準)。
(三)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錄取後由本校依規定辦理商調、任免作業,如服務機關學校不同意過調或有其他不能完成任用之情事時,即取消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
(五)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六)錄取名單將於112年12月20日下午18時前公告於本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
(七)本公告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等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