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2年11月10日中市教小字第1120077305號函續辦。 二、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賸餘款事宜,請各校無論是否有賸餘款,請務必於113年1月19日(星期五)前繳交支出明細表至本局國中教育科陳家禎小姐,若有賸餘款,請以「收入繳款書」繳回本局。 三、檢附112學年度第1學期核定一覽表及支出明細表格式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