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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2學年度第2學期本市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幼生身分屬性修正相關事宜,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公告日期:2024-02-16 ~ 2024-07-31
公告單位:幼兒教育科 謝詩涵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44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辦理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作業要點辦理。
二、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之政府協助家長支付費用第1期款係以國教署核定額度為準,本局業以113年1月29日中市教幼字第1130008187號函通知各中心製據報局進行撥款,為確保補助額度準確性,入園日:為幼生至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第一日,不可與前一就讀機構之離園日相同;離園日:為幼生於該教保服務機構就讀之最後一日。
三、請各園於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稱管理系統)登載新生資料後,10日內完成修改管理系統之幼生身分屬性,舊生則請各園於113年2月29日前完成,另倘遇特殊情形,請洽承辦人專案處理。
四、倘貴校(園)有離園幼生,請依下列步驟操作:(一)先點選幼生系統離園異動。(二)點選期末核結清冊,將該離園生選取起來,點儲存(可列印也可修改)。(三)期末核結時,點選同一清冊編號之「修改」鍵,勿再新增清冊(讓離園生與在園生造同一清冊)。
五、倘欲修改管理系統之幼生身分屬性,請先行初審後填具幼生身分屬性修正申請表(如附件),核章後併同佐證文件郵寄本局幼兒教育科並致電04-22289111謝小姐(#54404)確認,本局將於審查無誤後至系統修正。
六、檢附「112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幼生身分屬性修正申請表」,請自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