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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113年度本市國小各校兼代課鐘點費不足申請由人員維持費勻支案
公告日期:2024-09-26 ~ 2024-10-04
公告單位:國小教育科 賴家姍
公告類別:科室公告
點閱數:3058
一、本市國小各校如113年度兼代課鐘點費不足,須由人員維持費勻支,請於113年9月25日至112年10月4日填寫「110至113年度兼代課鐘點費預算執行明細表」,並逐級核章以免備文方式送本局(國小教育科/賴小姐/分機54327)憑辦。
二、另有關假別之核給,請各校確實依規定辦理,並務必加強校內預算控管,以避免年度兼代課鐘點費逐年攀升。
三、如有疑義,請洽國小教育科賴小姐(分機5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