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灣美術館114年3月3日國美研字第11430004122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活動企劃書各1份供參。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館承辦人劉小姐,電話:02-8978-7040分機302 ,電子信箱: kaichen@art.ntmof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