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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複選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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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市111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防疫應變計畫辦理。
二、請鑑定學生暨陪同人員繳交「實聯制措施登記表及入校聲明切結書」紙本,體溫如≧37.5°C者,實施下列措施:
(一)陪同人員如有發燒(經耳溫槍確認≧38°C)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不得進入校園;鑑定學生由學校人員帶領至試場,並請該人員連繫其他人員於鑑定完畢後至試場接送學生。
(二)鑑定學生如有發燒(經耳溫槍確認≧38°C),應立即就醫,另填寫體溫量測與退費單,退費憑證聯由陪同人員攜回。
三、鑑定當日確診、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暨相關規定就醫或在家,學生有發燒情形者應立即就醫,前揭對象得於111年5月9日前向各校申請退還報名費。
四、另請至各承辦學校網站查詢最新防疫相關資訊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