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NE官方帳號
臺中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相關表件及抽查名單
點閱數:621
督導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 自評:各教育單位應依「臺中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自評檢核表」(如計畫附件2)進行檢核,每生1份,逐級核章後,留各教育單位備查。
- 辦理IEP抽查工作:
一、公告抽查名單:抽查名單如附件。
二、抽查方式:
- 抽查資料: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及自評表之掃描檔(其中被抽查之自評表僅須完成第一次自評)。
- 繳交期限:115年5月4日(星期一)前。
- 繳交方式:請被抽查之教育單位將上開資料掃描檔Email至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陳老師電子信箱:ceyeching@spec.tc.edu.tw。
- 注意事項:倘為114學年度在園生第三批鑑定通過個案,無法依限繳交IEP資料,請園所依補件方式處理,並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將補件資料掃描寄至上開收件信箱。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詢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陳老師(聯絡電話:04-22138215分機819) 或 加入Line官方帳號一對一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