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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前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督導工作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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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導方式說明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自評:各教育單位應依「臺中市115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幼兒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自評檢核表」(如計畫附件2)進行檢核,每生1份,逐級核章後,留各教育單位備查。(各教育單位僅須完成「園內自評」)
- 園內自評與督導檢核請分別於對應欄位勾選(「督導檢核」欄位由檢核人員於抽查IEP時填寫,未被抽查者,該欄位留白)。
辦理IEP抽查工作:
- 公告抽查名單:預計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另案周知。
- IEP抽查資料繳交方式:請於115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將身心障礙幼兒IEP及自評表之掃描檔,Email至本市特殊教育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詢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陳老師(聯絡電話:04-22138215分機876)或 加入Line官方帳號一對一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