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中小學「營造美的角落」 -公私協力合作「藝術家到校」計畫
壹、計畫目標:
一、鼓勵學校與藝術家合作,結合校訂特色課程,導入藝術家專長,形塑具特色的藝文美感展演活動。
二、提升藝術家公共參與機會,經由藝術家、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交流對話,協力讓學校成為美感浸潤的場域,營造學校成為社區藝術教育園地。
三、鼓勵學校善用校園藝文空間,展覽師生藝文作品、推展藝文活動,帶動師生藝術欣賞及創作的風氣,豐富師生及社區民眾藝文、美感體驗。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承辦學校: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
三、協辦學校:臺中市西屯區東海國民小學、臺中市北區篤行國民小學。
參、計畫內容:
一、實施對象:本市市立國民中小學。
二、 辦理時程: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三、 實施項目:
(一) 藝術家入校:與藝術家協力合作,融入學校課程,帶領師生進行藝術創作,營造具學校特色的藝文活動。
(二) 藝文展演活動:規劃藝文空間展示師生的藝術作品、音樂或表演活動,提供學校師生、社區或鄰近學校欣賞,打造學校成為社區藝術教育園地。
四、 徵選辦法:
(一) 欲申請本案之學校參加本局辦理之說明會,並依限提送計畫書。本計畫優先補助近3年持續參與教育部「藝術與美感深根」計畫之學校。
(二) 計畫書須敍述展覽師生藝文作品方式、活動,以及擬邀請的藝術家名單(可參考臺中市美術家資料館https://www.art.tcsac.gov.tw/藝術工作者名單):
(1) 視覺藝術類:繪畫類(水彩、水墨畫、粉彩、版畫、插畫等)、雕塑類(石雕、木雕、泥塑、陶藝等)、工藝類(剪紙、摺紙、中國結、花燈、蠟染等)、裝置藝術類、數位科技影音類(AR、VR)。
(2) 音樂藝術類:樂器演出、歌謠演出等。
(3) 表演藝術類:戲劇、舞蹈、傳統表演藝術(布袋戲、皮影戲、歌仔戲等)。
(三) 由本局籌組審查小組進行評選,獲選學校須依據審查委員之意見修改設計提案;必要時本局得辦理提案修正會議,獲選學校須於指定日期時間指派代表出席。
(四) 獲選學校需將施作過程及成果製作成影片,並配合本局辦理分享會或展覽,以為推廣。
(五) 成效優良學校擔任本計畫後續推展之輔導學校,進行計畫實踐發表推廣、計畫檢討與修整。
五、 補助金額:以學校為單位,經本計畫審查獲選之學校(國小及國中預計10校),每校補助最高新臺幣12萬元。
肆、審查方式:聘請藝術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審查小組,必要時得進行實地審查。
伍、計畫期程:
日期 | 項目 | 說明 |
112年4月27日(星期四) | 申請說明會 | 申請及計畫執行注意事項說明。 |
公告日起至 112年5月12日(星期五)止 | 各校申請案 收件截止 | 檢附申請資料(附件1)紙本核章正本(1式3份)寄達(郵戳為憑)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412臺中市大里區永隆三街1號)總務處楊士榮主任(電話:04-2406-7545#217),並於信封上註明:112年公私協力「藝術家到校」申請案,申請資料電子檔(掃描檔及可編輯檔案各1份)請傳送至本局承辦人洪先生信箱(weiweihong80@gmail.com),逾期恕不受理。 |
112年5月23日(星期二)前 | 審查 | 審查小組進行書面審查或視情況進行實地審查。 |
112年6月1日(星期四)前 | 公布審查結果 | 公布通過審查合作學校名單。 |
核定日起至 112年10月30日(星期一)止 | 執行 | 通過審查合作學校執行計畫。 |
112年11月15日(星期三)止 | 核結 | 檢附支出明細表紙本核章正本1份及成果報告(含影片、照片)電子檔(附件2),送達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總務處辦結,倘有賸餘款一併繳回,款項請匯入:9010015大里區農會本會 臺中市立爽文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90101040094660。 |
112年12月31日(星期日)前 | 成果發表會 | 受補助合作學校出席成果發表會進行經驗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