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2年7月17日府授人企字第1120201632號函辦理。 二、為符合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任務編組作業原則第六點第三項有關委員單一性別比例應不低於委員人數三分之一之規定,爰修正第三點。 三、檢附來函、修正總說明及旨揭要點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