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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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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條件:
(一)臺中市政府各志願服務目的主管機關及所轄依法備案之運用單位,應實際於本市從事志願服務。
(二)臺中市政府志願服務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轄依法備案之運用單位,其運用單位於112年12月31日前備案滿3年,且至少有志工20人以上,對推動志願服務工作確有具體優良事蹟,並未獲選111年及112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者。
二、申請應備文件:請詳閱申請簡章
三、送件說明:
- 於113年6月7日(星期五)前,親送或郵寄掛號方式(以郵 戳為憑)送至本局終身教育科蕭小姐收(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逾期或所送表件不全者概不受理。
- 電子檔案請以電子郵件寄送承辦人蕭小姐信箱:hbtcm01827@taichung.gov.tw;郵件名稱主旨請填:申請單位名稱全銜-113年臺中市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申請。